一、食品卫生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的卫生许可
审批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办理机构:市卫生监督处、市卫生局疾控执法科
申报材料:1、市卫生监督处审查合格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2、从业人员当年体检合格证明;
3、凡食品生产企业、供水企业须提供经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的产品化验报告。
审批程序:1、申请者应到市卫生监督处领取《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2、申请者需要组织与其经营规模适应的从业人员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健康查体,查体合格者发给健康证明。
3、市卫生监督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指派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按照有关食品卫生规范对现场卫生进行实地检查评价,对需要送检的产品须告知申请者送有资质机构检验,并书面告知检验、检测期限。
4、申请者携带市卫生监督处审查合格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到市卫生局办理卫生许可证;
5、经市卫生局审查合格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并发给《卫生许可证》。
承诺事项:公开 公平 及时 高效
咨询电话:2586805(市卫生监督处)
3185859(市卫生局疾控执法科)
相关表格: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注:直接在市卫生监督处领取)
收费标准:35元/证
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审批依据:行政法规: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办理机构:市卫生监督处、市卫生局疾控执法科
申报材料:1、市卫生监督处审查合格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2、从业人员当年体检合格证明;
3、凡食品生产企业、供水企业须提供经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的产品化验报告。
审批程序:1、申请者应到市卫生监督处领取《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2、申请者需要组织与其经营规模适应的从业人员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健康查体,查体合格者发给健康证明。
3、市卫生监督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指派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对现场卫生进行实地检查评价,对需要送检的物品须告知申请者送有资质机构检验,并书面告知检验、检测期限。
4、申请者携带市卫生监督处审查合格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到市卫生局办理卫生许可证;
5、经市卫生局审查合格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并发给《卫生许可证》。
承诺事项:公开 公平 及时 高效
咨询电话:2586805(市卫生监督处)
3185859(市卫生局疾控执法科)
相关表格: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注:直接在市卫生监督处领取)
收费标准:35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