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申办程序
1、审批条件
①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②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③符合《铜川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标准》。
2、申请
申请单位向审批机关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申请表》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同时交验《医疗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副本,有关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影印件。
3、考核
由有关专家和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人员3-5人组成考核小组,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核、评审。
4、审批
经审批机关审核合格的,发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申请单位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整改达到要求后重新申办,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资格,将审核结果和原因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
审批期限:审批机关在接到申请单位书面申请之日起60工作日完成审批工作。
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校验程序
1、校验条件:已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保健机构。
2、申请:由医疗保健机构向所在地卫生行政机关(发证机关)提出书面校验申请,卫生行政机关在收到医疗保健机构校验申请后15日内向医疗保健机构书面通知校验日期。
3、校验:上级主管卫生行政机关组织相关人员在15个工作日内到医疗保健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对医疗机构的房屋、人员、设备及管理制度等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合格的单位,卫生行政机关在10个工作日内在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副本上填写校验意见并盖章。对现场检查不合格的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单位,卫生行政机关依法吊销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