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床位、人员、设备基本情况:
一、2005年基本情况
(一)、医疗卫生机构
1、数量: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188个(含个体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
2、经济类型:国有125个,占10.52% ;集体628个(主要指村卫生室),占52.86% ;私营412个(主要是个体诊所),占34.08% ;联营1个,占0.008%。
3、设置主办单位:政府办70个,企业办54个,事业单位办3个,个体440个,村集体办599个、其它22个。
4、管理类型:营利性446个,占37.54%;非营利性742个,占62.46% .
5、行业分类:医院31个,乡镇卫生院38个(中心卫生院14个),门诊部1个,采供血机构1个,妇幼保健院(站)5个,专科疾病防治所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6个,卫生监督所3个,预防保健所1个,中医研究所1个,医学在职培训机构2个,乡防保组1个,卫生所、医务室3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1个,个体诊所316个,村卫生室720个。
(二)、医院床位
1、 床位数及其分布情况:
全市共有床位(实有)3698张。按区域分市(包括王益区、印台区、耀州区)3486张,占总床位数的94.27% ,县(宜君县)212张,占5.73% ;按部门分:政府办1801张,占总床位数48.70 %,企业办1879张,占50.81 %,其它18张,占0.49% 。
2、 各类医疗机构占有床位数:
医院共有床位2982张,卫生院461张,妇幼保健院132张,
其它123张。
3、 床位规模(实有床位) :500—799张床位1所,200—299
张床位3所,100—199张床位7所,50—99张床位12所,0—49张床位8所。
(三)、卫生人员:
1、 总数: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人员5461人(含乡
村医生和卫生员),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985人。
2、 各专业人员:执业医师(助理)医师1707人,注册护士
1269人,药剂人员367人,检验人员132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439人,管理人员375人,工勤人员380人。
3、卫生技术人员职称结构:高级职称100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5% ;中级职称730人,占总人数的18.31% ;初级职称2160人,占总人数的54.20% ,无职称人员995人,占总人数24.77%。
4、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构成: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53人,占总人数的6.35%;大专学历903人,占总人数的22.66%;中专学历1389人,占总人数的34.86%。
(四)、设备:
1、 总数:万元以上设备628台,其中50万—100万元
10台,100万元以上2台。
2、 按部门分:政府办363台,50—100万元7台,100
万元以上1台;企业办317台,50—100万元3台,100万以上1台。
(五)、农村卫生组织:
1、基本情况:全市共有村卫生室720个,其中村集体办599个、个体办9个、公私联合办7个、其它14个,未设置卫生室的村数12个,执业(助理)医师57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811人,其中乡村医生800人,卫生员11人。
2、乡医学历构成:大专以上37人,中专学历及中专水平612人。
二、与2004年比较:
1、机构:2005年机构数为1188个,比2004年增加32个。具体机构变动情况:增加卫生监督所3个、社区服务站2个、个体诊所3个、乡卫生院1个、村卫生室24家,减少防保组1个(王益乡防保组改为卫生院),净增机构32个。
2、床位: 2005年为3698张,比2004年减少66张。
3、人员: 2005年人员总数5461人,比2004年增加了220人;卫生技术人员3985人,比2004年减少了34人。
医疗机构运营情况:
2005年全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86.93万人(为了指标比较未含厂矿卫生所、诊所、社区服务站31.82万人次),较上年83.63万人增加3.3万人次。其中医院的诊疗人次是58.63万人次,占总诊疗人次67.44 % ;卫生院的诊疗人次是22.62万人次,较去年增加了2.29万人次,占总诊疗人次26.02% ;妇幼保健院诊疗人次4.70万人次,占 5.40%。门、急诊诊疗人次83.01万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95.49% 。
2005年入院病人为35312人,较上年增加367人;出院病人为33670人,较上年减少了41人。住院病人的手术人次为6912人次,较上年增加了515人次,住院病人的手术率为21.14% 。年平均床位使用率为50.96%(全省2004年平均49.89%) ,其中医院床位使用率为55.36%,卫生院12.91%,妇幼保健院61.74%。年平均病床周转次数为9.73次(全省2004平均为17.45次)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13.76天(全省2004年平均为9.59天)。
全年总收入20005万元,较2004年增加了3414万元,其中业务收入19340万元,占总收入的96.68%。
数据说明及分析:
一、机构增加原因:进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组建了市、区县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加强农村卫生网络建设,新建村卫生室。
二、人员变动原因:卫生人员增加数目主要为乡村医生,2005年有一部分人员通过考试取得了乡村医生证。卫生技术人员减少34人,主要原因是矿务局系统部分单位改制,减员增效。
三、床位变动原因:床位减少66张,主要是矿务局系统企
业改制或破产。仅矿务局中心医院缩减床位45张。
四、人员,床位结构比例:
1、医技人员所占比例:卫技人员占人员总数的72.97% ,
符合国际标准规定的60—80%比例。
2、各类人员所占比例:医生1707人,占卫技人员的 42.83 %;
护理人员1269人,占卫技人员的31.84% 。医护比例为1:0.75。按国家标准,卫技人员中,医生应占25% 护士应占44%,医护之比为1:1.2,我市医护人员之比明显倒置。
3、床位与人员之比:床位与职工之比为1:1.30,与卫技人
员之比为1:1.07。基本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1:1.2。
五、全市千人口平均拥有卫生人员,床位数
平均每千人占有床位数及卫生专业人员数
|
地区名称
|
床位
|
卫生人员
|
卫生技术人员
|
护师(士)
|
|
全市
|
4.40
|
6.50
|
4.74
|
1.51
|
|
城市
|
7.56
|
8.16
|
8.23
|
2.68
|
|
农村
|
1.65
|
3.97
|
1.71
|
0.49
|
注:农村卫生组织指县(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农村卫生人员指三级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农村人口数以45万计算。
分析结论
1、医技人员所占人员总数比例基本合理。
2、医护人员比例倒置,护理人员严重不足。
3、床位与总人员之比基本合理。
4、医技人员中,无职称人员所占比例偏大。
5、每千人口拥有床位和专业卫生人员数均高于全省2004年平均水平1.59和1.08,但我市城乡差距大,卫生资源配置明显不合理,城市卫生资源富余,农村不足。
6、农村卫生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中专学历及中专水平的人员占农村卫生人员总数的75.46%。但是执业助理医师人员偏少,占农村卫生人员的6.6%。按照《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到2010年,全市乡村医生都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的执业资格。
二OO六年二月十三日